来源:厦门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共建可持续绿色慢行系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厦门市共享单车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厦运营的三家共享单车企业经研究将共同实施共享单车规范停放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日起,所有在厦共享单车用户在骑行后应将车辆停放至线下标明的停车框内,用户可在App端查看附近停车框。如未按要求停放,共享单车企业将向用户收取最高人民币50元的调度费,多次违规停放将启动限制使用措施,敬请广大用户理解与支持。

  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青桔单车)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单车)

  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