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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服务区有人“碰瓷” 跨省敲诈(组图)
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2009年12月17日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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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路服务区有人玩“碰瓷” 跨省敲诈
在服务区寻找“碰瓷”机会的“饶总”
泉州高速路服务区有人玩“碰瓷” 跨省敲诈

出现在服务区的“小杨”  

泉州高速路服务区有人玩“碰瓷” 跨省敲诈
“小杨”随后出现在医院 (图片由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提供)  

  早报记者 林志安

  一个“碰瓷”团伙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寻找目标,屡屡“被车撞”,向受骗人索要钱财。泉州高速交警近日破获了这起跨省敲诈案。

  司机:

  被骗后记下车牌号

  “11月28日中午,我们接到报警,有个女驾驶员在驿坂服务区被骗了。”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召开案情通报会。据介绍,报案人是一名江苏籍女子,当时她和丈夫刚在服务区吃完午饭,启动车子准备离开,没想到一个50多岁的女子一下扑到车“屁股”上,并称被撞了。报警人记住了作案团伙所乘车辆的牌号苏J1M662。指挥中心向所有警员通报了车牌号,要求全力追查。

  12月13日下午,林树安警官正在沈海高速泉州收费站广场执勤,3点多,一辆蓝色商务车驶到高速公路路口,因交通管制无法通行,该车正准备掉头驶离。

  “苏JlM662!”林警官敏锐地辨认出来,他快速冲上前将车拦住,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他神色很慌张,迟迟不出示证件,这时车上另外4名乘员竟然迅速弃车逃离现场。”林警官立即将驾驶员控制。

  调查:

  五人团伙跨省敲诈

  被带回的驾驶员叫胡某,在讯问中,胡某百般抵赖,称对事情一无所知,“我只是公司派的驾驶员”。被扣留的商务车为上海一租赁公司所有,民警拨通了租赁公司的电话,对方称并没有派驾驶员。

  胡某称他们于12月9日从上海到厦门游玩,但是民警从高速路口的监控录像发现,11月28日、11月30日、12月2日,该商务车曾在南安水头出现。

  尽管破绽百出,但是胡某仍不交代,民警调阅了监控记录,发现该团伙另一起犯罪事实,民警随即联系尚未离开泉州的厦门籍受骗人巫某,“就是他!”赶到的巫某当场指认了嫌疑人胡某。

  高速交警还联系了11月28日报警的江苏籍夫妇,他们当场指认:“他是开车的,当时有他。”胡某终于停止“装傻”,他交代了与同伙饶某、陈某、杨某、“老二”(外号)等四名嫌疑人于11月28日至12月13日在江苏、福建境内采用相同作案手段敲诈受骗人钱财的事实。

  据胡某交代,他们的车是租来的,都选择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下手”。另外四名嫌疑人在逃,高速交警随后将案件交由洛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伎俩:

  将受害人骗往医院

  江苏籍夫妇详细介绍了他们碰到的“碰瓷”事件。

  “启动的时候车子前后左右都没有人。”倒车刚刚开始,一名50岁左右的女子扑在车上,说脚趾被车撞了。

  “怎么开车的?陈姐你没事吧?”一名自称“小杨”、操江苏口音的妇女走了过来,将“被撞”的女子扶到附近一辆蓝色商务车上,这时商务车上下来一名被称为“饶总”的男子,他叫道:“怎么那么不小心,真是的,你们开车也注意点啊!”

  “我同事脚被轧伤了,怎么办?”“我们有办保险,报警吧。”“这小事,不用报警了,去医院检查一下,没事就算了,有事你们出点医药费。”……对话过后,他们就近去了医院。

  “我们要跟进去,他们挡在外面,以各种理由不让我们进去。”20分钟后,“饶总”拿了一张片子出来说:“拍片要300元,粉碎性骨折。”“医药费就算了,我们公司有办医保,可以报销。我们急着赶路呢,但是这个伤要休息三四个月。”“饶总”称“陈姐”工资每个月五六千元,要赔18000元。

  受骗夫妻再次表示要报警,“饶总”赶紧以“现场都已经不在、保险不会受理”为由阻止。“这样吧,我同事没注意也有错,你们一人一半。”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饶总”骗走了8300元,随后他们“赶路”离开了。

  警方:

  受骗后应及时报警

  4名嫌疑人逃离后,车上留下一些行李。民警打开行李箱发现,里面除了衣服外,还有一些高档的化妆品。胡某交代,诈骗时,他们以同事相称。

  据讯问调查,嫌疑人用假身份证,商务车上还有一张大的交通地图,佯装被撞的女子可能身上有旧伤。

  “他们现场伪装得很像,以各种理由拖拉并将你骗离现场,而且很狡猾,熟练地避开了探头。”民警查阅了一段作案团伙在服务区徘徊寻找目标的监控视频,“碰到事故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正规手续、现场勘查后认定责任,不然就有可能因为想‘私了’而上当。”

  警方提醒驾驶员提高警惕,如果不小心上当,尽量记住车牌号、嫌疑人的特征、穿着,以便向警方提供线索。

  目前,此案还在继续调查当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线索,可拨打110报警。

  ■名词解释

  碰瓷,属北京方言,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瞅准机会,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就此缠住车主高价索赔。久而久之,人们将一些用类似手段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称为“碰瓷”。

  ■法律解释

  “碰瓷”是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民支招

  不要怕报警 不要怕麻烦

  菜鸟:出事故后怎样判断那人是“碰瓷”的?

  答:“碰瓷者”喜欢挑女孩或看上去弱小的男人碰。他们一般会在你的车速很慢时下手,碰撞部位几乎都在车辆的侧面,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他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这类人通常会向你提出不要报警并且用钱“私了”的要求。

  菜鸟:“碰瓷者”如果提出赔偿要求怎么办?

  答:按法律公事公办。“碰瓷者”“受伤”躺在地上,并当场提出赔偿要求的话,当事人千万不可以去碰他,否则会惹来更大麻烦。这时司机应该报警让民警来解决问题。千万不要轻易给“碰瓷者”赔偿,这样做会助长“碰瓷者”的气焰,说严重点,还有可能后患无穷。

  菜鸟:报警后处理起来是不是太麻烦了?

  答: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坚持报警的话,“碰瓷者”会悄悄溜之大吉的。如果他没走,等警察来勘查现场后再送他去医院做检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为你承担(出事故后要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他不是“碰瓷者”,你也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问心无愧。

  菜鸟:医治伤者后还会产生哪些费用?

  答:如果那人确实是“碰瓷”的,肯定不会检查出多严重的伤情来。医生给开的假条一般也不会超出一周。按照惯例,对方肯定会提出误工费要求,这时就需要他提供有效的医院证明、伤情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将对车主作出赔偿。要注意的是,付给误工费时须按警方的正常程序进行,同时也别忘了索要对方的工资条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使用。

  (早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