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厦门广电网

  厦门广电网讯 近日,市府办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推出五条具体举措。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2月至6月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可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受疫情影响的职工,1月24日到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或自愿缴存人员未能正常缴存的,2月至6月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