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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推流产实名制 业内担心“便宜”黑诊所
来源:海峡导报  2009年12月31日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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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沈晓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透露出一消息,明年起,我省拟全面推行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实名制。据相关人士介绍,出台此规定,目的为了加强人口的性别监管,目前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未出台。

  男女性别比例不协调,这一问题,目前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实行终止妊娠实名制,是否有利于杜绝孕妇私自引产女婴现象?终止妊娠要实名,医院、特别是小诊所怎么去实行,能否监管到位?昨日,记者就此话题进行了调查。

  调查

  医院一天多达30个流产手术

  据厦门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儿童发展纲要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常住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男誜女)109.58。从分孩次情况来看,一孩出生人口性 别比106.48,趋向正常,二孩、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28.24、224.00,明显偏高。全市流动人口当年的二孩、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更是高达146.35、184.21。这一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厦门在政策外二孩、多孩人群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生育的可能性较为突出。

  而记者从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等几家大医院了解到,在这些医院里,平均每家医院每天都有数十个女性通过人工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少的医院每天10个左右,多的医院每天多达30个。

  一大医院超声科的医生告诉记者,在做检查的时候,她就经常遇到一些偷偷给她塞红包、希望知道孩子是男是女的家属,“被拒绝之后,有的家属还会问我是不是嫌钱太少了”。据一家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前,医院都有要求流产者提供姓名,但医院并没有权限去核实这些名字的真实性。而在这些女性中,使用携带有个人信息的医保卡就医的,只是较少的一部分,大部分人都是采取自费的方式。

  担忧

  恐将引产者赶向小诊所

  采访中,不少妇产科医生都表示,如果要确保实名制执行到位,就必须要求患者在就医时提供身份证,但这无形中又给这些患者在就医时多设置了一道坎,而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就会在无奈之下,选择到医疗安全没有保障的小诊所甚至黑诊所就医,从而为健康埋下隐患。而这部分人群中,应该有不少是未婚女性、学生等。

  “就和取环一样,很明显,有的人来取环,我们说需要提供证明,人家就走了,然后过两天又来了,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就说到小诊所去取了,结果感染了。”一家大医院的妇产科医生说。

  据医疗界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非法性别鉴定,主要是集中在一些小诊所、小医院。特别是一些流动人口,由于家庭相对贫困,他们往往会选择到小诊所私自引产。另外,近两年来,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孕妇,还会选择到香港进行性别鉴定,“我们这儿要到怀孕中期通过B超检查来判断,在香港,在12周以前,在孕早期通过绒毛活检就能判断”。

  接受采访的数家大医院的妇产科医生都认为,要杜绝非法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关键还是要从诊治私人小诊所入手。“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很有可能约束到的,只是本来就很规矩的大医院,那些小诊所还是在政策约束的范围之外。”一位医生认为,出台实名制来解决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很有可能“标”和“本”都治不了。

  但目前一个棘手问题是,整治私人小诊所,面临着取证难的问题。厦门市思明区卫生监督所相关处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执法情况来看,有从事非法性别鉴定、人流的小诊所,由于长期从事“地下工作”,保持着很高的警惕性,执法人员在取证时难度较大,这也是目前在对小诊所、黑诊所实行监管时遇到的一个关键问题。

  【立场】

  出台具体办法时要考虑负面影响

  阎立峰(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终止妊娠需实名制,出台这一规定要慎重。相关部门出于社会责任,出台这一规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考虑到目前我们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还有所欠缺,还没有形成一整套的隐私机制。出台具体办法时,必须考虑到它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隐私权保护的问题,黑诊所问题等。如果不考虑周全,很有可能此规定出台后,要解决的没解决,带来的后果反而比当初的愿望更糟糕。

  终止妊娠需实名制,个人认为,出台具体办法时,最好经过一番民意调查,通过正规的立法渠道立法。

  男女比例不协调,这一问题,是应该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但这一问题是多因多果的,如涉及公民素质、公民观念,还有医疗机构人员的自身素质等等。目前,我们的相关法规也规定医院禁止B超做胎儿性别界定,这一规定目前是否被严格执行呢?如果到时真的实行终止妊娠实名制,是否也会被严格执行呢?这一切,都得事先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