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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将现甲流高峰 进入社区流行阶段
来源:福建日报  2009年12月04日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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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日报12月4日讯(本报记者 段金柱 余潇)当前,福建省已经进入冬季,正值流感的高发季节。 从近期监测的情况来看,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已达到90%以上,福建省疫情已进入社区流行阶段。据专家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福州、厦门等地还将出现明显的疫情高峰,随着病例数的增多,合并有其他基础性疾病的重症病人也会不断增加,并可能继续出现死亡病例。

   如何避免感染甲流?

   省卫生厅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针对目前疫情的特点,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发病的机会;了解早期识别甲流重症的基本知识,早期发现、早期抗病毒治疗,有效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个人预防甲流的主要措施有:勤洗手(流水+肥皂)、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勿揉眼、健身体。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手臂遮挡,纸巾请丢入垃圾桶。

   流感轻症患者与别人交流时注意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主动戴上口罩。如果医生要求患者住院治疗,请患者和其家属配合做好住院治疗工作,早期治疗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延误治疗时间。

   群众如到医院看病,要戴上口罩,避免互相传染。如乘公交车,要将车窗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5类人群需特别注意

   下列5类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妊娠期妇女;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 (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肥胖者;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 (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同时,如果出现咳嗽、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7种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持续高热;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专家分析,从目前情况来看,甲流病情总体上比较温和,发病的症状和治疗方法与普通的流感没有太大的区别,轻症病人可以居家治疗,治愈后也不会留下后遗症。但是,人们对甲型H1N1流感普遍易感,传播力比较高,对此要引起重视。

  省卫生厅要求加强甲流重症病例救治

  当前,福建省已进入甲流社区流行阶段,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甲流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包括落实集中救治制度,做好床位、药品物资和医疗人力资源准备等举措。

  各级卫生部门要落实集中救治制度,根据“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救治。轻症病例实行居家隔离治疗措施;高危人群和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病例,安排在县(市、区)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重症病例原则上经专家组会诊后转至本辖区内重症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集中救治。全省各三级综合性医院和相关三级专科医院都要承担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任务。

  要做好床位、药品物资和医疗人力资源准备。各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至少预备50张相对独立区域的病床,并配备相应的设施,随时准备收治重症病例。所有定点收治医院均应储备足够数量的达菲等抗病毒药品,组建救治团队,并增添相应数量的救治设备,确保重症病例的救治需要。必要时各市卫生局统筹调配市级医疗救治队,支援集中收治重症病例的三级定点医院。

  切实抓好首诊负责制、尽早使用抗病毒药物、转诊、会诊、病毒核酸检测等关键环节。各级医疗机构要完善本机构的甲流医疗专家组,负责本机构发现的可疑患者的会诊排查。对于有流感样症状的、属高危人群的或有重症倾向的,应及时采样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对疑似甲流出现高热、症状较重的门急诊病例,尽可能在发病36小时之内使用达菲等抗病毒药物治疗。

  通知还要求加强省市间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协调与配合。福建省成立了省市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处理福州地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的、紧急的问题,调度指挥福州地区甲型H1N1流感重症与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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