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省上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2.85亿元

来源:三明日报  2018年04月20日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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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根据《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按照“水环境质量(权重70%)、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控制”三类因素,进行评估考核,对全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统筹分配。由于我市去年水质全省第一,2018年获得补偿金2.85亿元。至此,我市水质已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累计获得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11.48亿元,补偿资金总量位居全省首位。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资源管理机制,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成功列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被评为32个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典型示范区之一。

  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为24.07亿立方米,比省下达控制目标26.81亿立方米减少2.74亿立方米。在年平均降雨量同比下降42%,主要河流径流量同比下降52%的情况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消灭五类及劣五类水体,全市18个国(省)控河流水质断面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水环境功能。110个小流域水质断面中一至三类水质断面107个,占97.3%,比2016年普查监测时提高11.8个百分点,其中一至二类水质断面68个,占61.8%,比2016年普查监测时提高43.6个百分点,优良水质比例不断上升。辖区沙溪、金溪、尤溪三条水系的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6.4%,优良比例位居全省首位。

  去年,全市超额完成植树造林,面积达23.16万亩、责任制目标完成率114%;城乡绿化稳步推进;森林经营持续提升,抚育完成221.16万亩、责任制目标完成率达123%,封山育林完成23.44万亩、责任制目标完成率达102%,森林经营示范走廊建设稳步推进。同时,通过多年开展生态效益绩效评价,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优化布局生态公益林、创新森林资源管护和探索建立地方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核实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现已初步建成相对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三明日报记者 巫瑞万 通讯员 颜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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