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首次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水生态活动
来源:沙县新闻网 2018年10月10日11:41
日前,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联合沙县河长办、沙县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水域生态进行补偿。这是沙县首个水生态修复案例。
在沙县豆士溪洋坊河段,黄某平和黄某帝在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将53公斤约3.9万尾的鱼苗全部投放入河里。原来,早在今年6月15日,违法嫌疑人黄某平、黄某帝相约到豆士溪罗布河段利用果树农药进行毒鱼,渔获95公斤中毒鱼,对流域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案件发生后,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二人主动出资5000元,购买了鳙鱼、草鱼、鲤鱼、鲫鱼等4种成活率较高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沙县把生态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治水工作的突破口,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局主要力量,相对集中行使七个方面73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1-9月,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共制止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电鱼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74起,其中移交涉嫌刑事案件2起、查处行政案件53起。市民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举报案件从3月份的22件下降到9月份的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郑烨熔 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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