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与明代明溪县丞废立

来源:三明日报  2018年01月12日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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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丞是知县的佐官,分管文书及仓狱,是一县之二把手,类似今日的副县长之职。

  明代县丞的设立分为两类,一类是县的方圆超过20里,面积大,人口多,设有县丞直到清末,一类是县的方圆不及20里,面积小,人口少,不设县丞。

  明溪设县后是属于第一类的县,设有县丞之职,但在明万历年间裁革。其原因是县并不大,人口也不多,可不设县丞,加上明溪县退休官宦陈仁在明万历年间向上“建言”裁革,得到朝廷应允的结果。如民国本《明溪县志·列传》里载的:“本邑原有丞,仁以邑小而官多,徒为民累。建言当道革之,竟从所议,民甚便焉。”从此明溪县县丞之设到明万历八年戛然而止。与此类似情况的还有永安县,也是在明万历年间裁革县丞的。

  陈仁何许人也?他是明溪县一退休官宦,原归上里即明溪西南一带人,明嘉靖年间岁贡,出任过云南和广西的通判和广西知府。由于有为官的经历,他熟悉县级治理情况,结合家乡明溪县实际,提出的意见可谓中规中矩,朝廷自然迅速采纳。

  陈仁在官期间“曾从广东名儒湛若水讲性命之学,豁然有得。持身以礼,出入毫无所苟。任广西郡守时,该地文化未开,仁至,为之阐拨文教,兴利除害,惠政覃敷,郡民建祠以祀。”以他的政绩,明溪后代人修的县志里把他列入“循吏”。陈仁退休后在家“敦读书以训子孙,修族乘以和宗族。讲学三山,四方之士多宗之。流寇侵城,仁率众坚守,给贫民以米与粥,城得不破。被贼掳者,并为之设法拯回,俾获完聚。族有子侄出任县职者,族人送之,有曰‘愿尔宦成满囊而归’。仁曰:‘若言误矣!不曰愿作好官,垂芳青史乎。’其节介,大率如此。”他深知为官不能为了发财,当为民做事,对族人为官发财的误导直截了当地予以教育制止。因他的良好德行,后代人把他列为乡贤,崇祀在乡贤祠里,成为乡里桑梓的道德榜样。

  对于陈仁的事迹,《万历重修归化县志·选举志》说得相当概括而恰当:“陈仁,归上里人,应嘉靖二年贡。任云南广西府通判。身生母死,至老哀慕,事父至孝,出仕建功,归家杜门,诗礼为训,条陈民瘼,不避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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