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聘任仪式,聘任8名专家学者成为该院首批技术调查官,这是福州市检察机关首次聘任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将参与解决公益诉讼及生态检察办案工作中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有效提升公益、生态案件的办案质效,为公益、生态司法检察贡献力量。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兆俊主持,会议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建恒、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林以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庭荃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谢能用参加。

  王兆俊副检察长介绍了技术调查官的工作主要内容,并宣读聘任名单。

  杨敏国(福州市闽清环境监测站质量负责人、环境高级工程师)

  林云文(福州市闽清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环境高级工程师)

  林后全(闽清县塔庄畜牧兽医站站长、高级兽医师)

  钱锦华(闽清县植保植检站干部、农艺师)

  林小金(闽清县雄江林业站副站长、林业工程师)

  刘志明(闽清县林业局资源站科员、林业工程师)

  陈国就(闽清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黄锦花(闽清县水利水电管理站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随后,与会领导为技术调查官颁发聘书。

  会上,陈绍雨检察长就技术调查官工作提三点期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技术调查官要切实增强身份认同和感情认同,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助力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找准角色定位。要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经验优势,积极参与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听证、圆桌会议等工作,当好“参谋员”和“咨询员”,以弥补办案人员的知识短板,增强司法公信力。

  三是树立良好形象。要知责明责,做到自身工作和“兼职检察助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恪守职业道德,树牢保密意识,依法、审慎、规范地参与到司法办案活动中,做到遵规守纪、身先示范。

  县检察院也将继续就技术调查官的管理机制、参与办案程序等方面开展探索,使这一制度日趋完善,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向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报告。

  李庭荃副书记表示,技术调查官是神圣而光荣的职位,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意义重大。检察办案需要专业的技术与论证,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侦查、审查等环节都需要收集证据、鉴定分析等都需要调查官们专业的技术支持。技术调查官制度是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单位践行执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和提高法治社会治理现代化具体水平能力的重要抓手。

  希望相关人员运用好本职技术能力,认真履职,秉公执法,建功勋。县政法委将把技术调查官的具体工作内容列入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共同凝聚合力促发展。

  林以銮副主席表示,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检察工作的有益探索,能够有效弥补检察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同时也是推进依法治县的有效手段,能够推动诉讼力量多元化、办案科学化、检察工作法治化。

  希望县检察院加强技术调查官法律培训和检察业务培训,使各位调查官尽快熟悉岗位职能和工作要求,尽快适应新的工作,不断充实调查官队伍,不断完善聘任技术调查官工作制度;要尽力为技术调查官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充分利用技术调查官这支队伍,发挥技术优势助力检察官工作,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实现专业和法律相统一,提高检察院工作整体水平;要不断充实完善、健全机制总结经验,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作亮点。

  希望技术调查官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更好履职尽责参加诉讼活动,为提升我县检察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黄建恒副主任作总结发言:

  开展技术调查官聘任工作,是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要求,率先探索技术调查官在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办案工作中协助解决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推动案件办理更加客观、公正、高效,也是能动履职的生动体现,是全市一项重要的工作创新。

  一要讲政治,守纪律。8名技术调查官都是来自不同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所涉猎的领域包括环境监测、水资源管理、农林畜牧等,作为首批技术调查官要认清自身的政治、社会责任,要珍惜这份荣誉,严守工作廉洁性,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要认识清,职责明。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出台印发了《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公益诉讼及生态检察办案中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技术调查官的聘任条件,参与案件诉讼活动、提供技术调查意见过程中的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技术专长,为司法办案注入智慧与力量。

  三要定位准,参好谋。新进的技术调查官在各自的领域中均有所造诣,下一步应明确自身的使命,明确自己作为技术辅助人员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当担作为,将所学特长积极运用到辅助办案中,为检察官提供技术上的智力支持和专业的咨询意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在解决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方面的作用。

  四要强保障,提质效。县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的专业优势,积极为技术调查官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主动介绍与案件专门性问题有关的情况,提供涉及专门性问题的相关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技术调查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参与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保障技术调查官履职。同时要坚持“借外脑”与“强内功”结合,通过庭审观摩、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

  此次首批聘任的技术调查官,涵盖了环境污染、水资源、动植物等领域。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还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及生态检察办案中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以规范技术调查官的工作。

  下一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继续聘任住建、审计等技术专家及学者来担任技术调查官,充实技术调查官队伍,为生态、公益检察注入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