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2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近日,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莆田疫情处置一线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管理,提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人员的防护意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的管理,避免发生新的疫情。

  根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共同居住人员健康防护指引(试行)》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共同居住人员要做好以下十方面健康防护:

  一、除用餐、淋浴等场景外,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且不能同时摘口罩,口罩应按要求及时更换,一般不多于4小时,避免搂抱、亲昵、同时用餐、面对面朝向睡觉休息等 行为,尽量不喂食。

  二、每天尽量开窗通风或每2小时开窗通风一次,室内空调风速调至低速,观察对象床位于下风口,陪护人员床位 靠近窗口,条件允许可放空气消毒机(靠近隔离观察对象)。

  三、加强手卫生,饭前便后、互相接触及触摸共用物品前后等均应洗手或手消毒。

  四、轮流使用卫生间,每次便后应先盖马桶盖再冲水,便器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使用。

  五、用过的纸巾、口罩、消毒湿巾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及时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喷洒消毒后扎紧塑料口,放置于隔离房间门口。

  六、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等日常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应使用消毒湿巾擦拭。

  七、观察对象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先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八、有条件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可提供有里外间套房,无条件的应尽可能保持床间距大于2米。

  九、隔离观察对象和陪护人员要注意日常卫生、防护知 识及隔离期间要求等,并正确使用黄色医用垃圾处理 袋、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消毒剂等防护用品。有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隔离点管理人员或医护人员报告。

  十、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70岁以上老年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人员的陪护人员应经过医务人员评估,符合条件后经隔离点管理者确认后方可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