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周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
3月22日至28日是“中国水周”
主题: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
守护公益|检察行
走进古田鸳鸯谷
千年临水·健康古田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委、县政府一直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其所辖大甲镇邹洋溪是福建第六大水系敖江的支流,随着保护不断深入,邹洋溪水愈发清澈,连续五年越来越多对水质和生态环境要求极高的野生鸳鸯飞来此地越冬,在疫情期间呈现出了别样的“春暖花开”。
春暖邹洋·鸳鸯戏水
走进初春的邹洋村鸳鸯谷,上百只野生鸳鸯在青山绿水间游弋、嬉戏,享受大自然的宁静与安详。
守护公益·代表寄语
近年来,司法机关深入践行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严惩犯罪、补植复绿、检察建议等,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护。特别是检察机关关注对鸳鸯谷的保护,在我们邹洋村设立了检察公益宣传栏,图文并茂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在大家的帮助下,我相信,邹洋村的自然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了,飞来过冬的鸳鸯也会越来越多。
守护公益,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以下图片均为疫情之前拍摄)
检察官普法小贴士
小鸳鸯:“检察官姐姐,我是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是保护我们的呢?”
检察官姐姐:“有的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鸳鸯:“那检察机关有没有什么水资源保护的相关做法呢?我们对水质要求可是很高的呢。”
检察官姐姐:“放心吧,我们一直围绕着“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犯罪,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着力提升水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小鸳鸯:“那我就放心啦,我今年回家就和更多的小伙伴们说,古田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让更多的小伙伴们也来这里越冬。”
转自:古田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