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买个清凉,却被价格买了个透心凉”。近日,高价雪糕频频登上热搜,消费者在购买某朴实无华的雪糕时,扫码付款看到价格却震惊尴尬,但碍于面子,不得已在收银台付了款。由此,不起眼的一支雪糕,用着高不可攀的价格把消费者的内心狠狠刺痛了一下,伤得不深,可隐隐作痛,挥之不去。“雪糕刺客”之名由此而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其中,要求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此新规将有力打击雪糕高价乱象。

  自7月1日起,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雪糕刺客”的现象,对辖区内多家大、中、小型超市、便利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行动以雪糕价格及食品安全为重点,从进货、储存、标价、销售四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及是否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行为、雪糕是否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是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等进行逐项检查。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了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告知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合法经营。经检查发现,雪糕的标价情况不尽相同,大中型超市都在冰柜上标明了雪糕价格,但在少数便利店、小超市里,雪糕没有明码标价,不同品牌雪糕集中混在一起。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诫经营者需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标示醒目,明确标示的价格所对应的商品。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且将几块钱跟几十块钱的雪糕混在一起,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任由“雪糕刺客”在冰柜里“潜伏”,特别是经过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经营者的行为便具有主观故意,在《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里涉嫌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处以五万元以上的罚款。自新规实施以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辖区各大商超、便利店36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6份,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

  本该“降火”的雪糕不该让消费者“上火”。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面对“雪糕刺客”,要勇于挡出“理智一刀”,对没有标明价格的高价雪糕可以拒绝购买,不必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买单,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湖里市场监管也将用好价格新规这把“利器”,让“雪糕刺客”无处遁形,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还消费者的“雪糕自由”。

  (通讯员:陈琼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