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伴着汗水,成功伴着艰辛,2022年第一季度,冲破寒冬的火热建设激情在湖里处处上演,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的服务时时可见,支持企业稳就业促增产的政策层出不穷……

  在一季度“开门红”方案中

  包括了助力企业纾困减负、

  支持企业稳就业促增产等重磅政策

  有哪些便民惠企政策与您相关?

  快跟着头条君一起瞧瞧

  1

  去年国庆期间,湖里区重磅推出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增产12条措施,各街道各部门积极行动,带着政策走企访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助力企业纾困减负、扬帆起航。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今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

  主要包括:

  01

  给予运营补助

  针对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商务居民服务业、影视业、住宿业、文化娱乐业、旅游会展业、体育业等行业,对营收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分档予以奖励。

  02

  鼓励工业企业有序用电、错峰用电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2021年第四季度低谷时段(每日24:00-次日8:00)进行生产用电,且产值环比增长10%(含)以上的,按0.15元/千瓦时进行补助。

  03

  给予商贸企业增效奖励

  对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限上百货超市、餐饮企业营收较上一年度同期增长不低于15%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营收较上一年度同期增长不低于20%的,给予增产增效奖励。

  04

  助力展览展销

  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31日在湖里区举办的会展项目,按《湖里区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意见》现行标准上浮10%给予奖补。

  05

  向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担保费率

  厦门市湖里区担保有限公司向湖里区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担保费率,按照不高于1%的标准收取,区财政给予厦门市湖里区担保有限公司每年1%-1.5%不等的担保费补贴。

  06

  支持员工稳定就业

  2021年9月-2022年3月,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和本区就业困难对象正规就业工资性补贴标准,符合厦〔2018〕148号享受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或本区就业困难对象正规就业工资性补贴条件的人员,补助标准为500元/月。

  07

  外出招工补贴(助)

  对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外出招聘活动的辖区企业,给予不超过2名招聘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补贴,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科员档次。此外,对企业参加我区对口协作外出招聘活动的人员额外给予招聘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厦人社〔2021〕165号文执行。

  08

  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

  持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类工种,含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已享受厦门市“海纳百川”高技能人才津贴的除外),在辖区企业对口专业技能岗位连续正规就业满1年后,可享受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标准为: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的300元/月,具有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600元/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09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

  鼓励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辖区企业或行业协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给予辖区企业或行业协会认定补贴(企业或行业协会自主收费的除外),标准为:五级(初级工)200元/人、四级(中级工)300元/人、三级(高级工)400元/人、二级(技师)500元/人、一级(高级技师)600元/人。

  10

  企业招用湖里区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我区户籍新增劳动力和失业3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被我市企业新录用正规就业的(含自主创业且由创办企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应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11

  外出招工补贴(助)

  对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外出招聘活动的辖区企业,给予不超过2名招聘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补贴,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科员档次。此外,对企业参加我区对口协作外出招聘活动的人员额外给予招聘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厦人社〔2021〕165号文执行。

  12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

  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

  2022年第一季度,企业按上述条件招收的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满2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

  13

  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补助

  企业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给予企业社会保险差额补助。补助标准为:企业按照实际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企业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与按照外来员工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的差额。补助期限按照本市农村劳动力在企业就业时间计算。

  14

  招收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收应届院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并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连续计算,最长12个月。

  15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厦门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累计不超过36个月,在就业困难人员跟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期间,累计不超过60个月。

  16

  支持鼓励我市企业自主引进台湾优秀人才

  企业接收的台湾人才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台湾人才持有《合胞证》,确认其为台湾人;

  (二)台湾人才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且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其学历的认证报告;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并取得高级技师资格;或取得台湾技术士证书甲级并在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对应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一级)。

  (三)自2017年7月10日起,企业与台湾人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若企业与台湾人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未约定合同终止条件的,合同期限计算至台湾人才年满60周岁止;

  (四) 2017年7月10日后来厦工作的,台湾人才在本企连续就业满一年及以上。

  补助标准:每位台湾人才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就业补助,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每人3万元。

  17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是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60%(办理流程采用非审即享)。

  2

  当前,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局等部门出台支持企业稳就业稳生产的措施,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就业不停产、促进企业一季度增产增收,此外还明确了持续提供用工保障服务和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作。

  具体政策如下:

  一、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就业不停产

  1。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日均用电量规模7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21年产值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单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给予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留厦的非厦门户籍企业员工生活补贴500元/人(不含工业企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企业代发至员工。

  3。对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统一运营的大型超市、百货店、购物中心,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商业建筑面积合计(配套写字楼、酒店、车库等不计,下同)5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商业建筑面积合计2-5万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4。开展“2022湖里魅力购”春节专项活动,联合辖区内各大百货、超市、限上车企发放湖里区留厦过年消费券,助力留厦人员采购年货。

  5。对在2022年春节假期(1月31日-2月6日)及元宵节前(2月7日-2月15日)现场日均施工人数均达50人以上(含)的省、市重点项目进行补贴:

  (1)春节假期(2022年1月31日-2月6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

  (2)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2022年2月7日-2月15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措施单个项目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6。鼓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2年春节期间(1月31日-2月15日)不停工,市建设局拟对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和混凝土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以上的混凝土企业给予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7。鼓励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2年春节前后(1月24日-2月23日)不停工,对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给予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其中,现场施工日均人数30人以上(含)且日均施工人数到岗率大于60%(含)的,记录信用监管行为记录C4档次1次;日均施工人数到岗率大于80%(含)的,记录信用监管行为记录C4档次2次。

  二、促进企业一季度增产增收

  1。工业企业:对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500万元且现价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季度增长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稳岗奖励,最高100万元。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对2022年1-2月营收不低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22%及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按季度营收增长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稳岗奖励,最高10万元。

  3。批发、零售企业:对2022年第一季度零售收入同比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

  4。餐饮企业:对2022年第一季度餐费收入同比增加200万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5。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对2021年度营收1亿元(含)以上(错月)的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2022年1-2月营收同比正增长的,按增长情况分档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

  6。住宿业企业、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对2021年度营收达5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含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1年度营收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旅游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25%及以上的,按员工数分档给予企业稳岗增产补贴,最高50万元。

  7。第一季度超额完成投资的辖区重点项目,区建设局将对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予以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8。根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情况进行通报,(1)企业一季度产值总量达到1亿元(含)至3亿元,增幅达到2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次;增幅达到4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2次。(2)企业一季度产值总量达到3亿元以上(含),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次;增幅达到3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2次。

  9.2018年-2022年,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并购项目),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以下同)给予以下奖励:

  (1)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1000万美元后,从企业缴纳首笔增值税的当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10。对2018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在2018年-2022年期间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即按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11。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在我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鼓励优质外资参与我市企业优化重组,简化程序,放宽限制。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梳理我市具备被并购潜质的企业信息,建立并购项目库。建立由有资质、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并购咨询机构等组成的并购专家库,辅导和扶持 有意向被并购的我市企业。2018年-2022年,对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对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12.2018年-2022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

  (1)从该年度起,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及以上的员工,按其缴纳的上述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纳税额8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50%;年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 万元(含)的部分,补贴比例为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100%。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2)从该年度起,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及以上的非厦门户籍员工,可以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房住宅。

  (3)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本市。

  三、持续提供用工保障服务

  精心组织好“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活动,开展节后辖区企业用工需求摸底工作,搭建线上线下企业用工招聘服务平台,依托湖里人力资源网、“112”智慧就业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缺工企业参加市里的外出招聘活动,在疫情防控适可时统筹安排每个街道组织专场招聘会;对接贵州、江西和对口帮扶劳务协作地区等劳务输入基地,定向引进劳动力,服务企业用工。

  四、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总工会与各街道、园区工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春节送温暖活动与“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的有效衔接,走进基层、走进一线,聚焦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走访慰问,同时慰问困难职工、劳动模范、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和节日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干部职工等。对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管理的职工家庭进行全覆盖慰问,对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职工等群体综合施策、精准帮扶,加大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帮扶力度,多措并举保障基本生活。

  特别提醒

  还有这些注意事项

  一定要看!

  01

  企业同时符合省、市、区出台的同类扶持政策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02

  相关政策条款由各责任部门按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审核、兑现,鼓励“免申即享”“不见面审批”。

  03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就业不停产第一条政策中,单家企业获得奖励在5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的通知》(厦人社﹝2021﹞245号)落实;超过50万元的部分,属火炬湖里片区及自贸区核心区的企业,由湖里区负责兑现。

  04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企业员工应如实申报相关材料,企业应切实履行核查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享受湖里区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并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条条暖心举措

  涉及了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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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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