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

  第12号通告

  通告公布了

  第一批重点防范区

  明确要求重点防范区实行挂牌管理

  严格落实小区闭环管理各项措施

  居住在重点防范区域的居民

  非必要不外出

  湖里区各街道各社区立即行动

  对重点防范区实行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

  今天,让我们跟随镜头

  一起走近湖里街道东荣社区

  看看两个重点防范小区的防控情况

  上苑小区、东隅小区

  根据湖里区疫情防控第12号通告,东荣社区上苑小区、东隅小区被列为第一批重点防范区,社区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封控堵疏”,有针对性做好重点防范小区防控工作。

  一“封”

  在原来闭环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个重点防范小区的闭环管理。针对人员进出比较多的路口,采用志愿者站岗,人力查验的方式;人流量较小的出口,釆用物理隔离方式封堵;改变小区居民出行路线,减少人员流动,进一步强化闭环管理。

  二“控”

  根据小区闭环式管理要求,各卡口严格落实凭临时通行证进入小区,查验、亮码、测温,因工作需要进出的人员、车辆情况一一核验登记后放行。

  三“堵”

  由于东隅、上苑小区全是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在联片管理的基础上,社区进一步封闭两小区的次要出入口共25个,有效减少各小区人员出行交叉。

  四“疏”

  社区为尽量减少人员外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不受影响,第一时间招募志愿者,由志愿者从卡口送将居民订购的快递等物资,配送到小区。

  厦门有难,我们共担

  厦门有福,我们同享

  @所有湖里人

  松懈极易功亏一篑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请继续坚持、同心抗疫

  特别提醒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厦门市司法局局长丁贤志在9月24日厦门市疫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指出,对于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相关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违法,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湖里街道、东荣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