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检察答卷”

  4月28日,在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张时贵检察长在报告中从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目标方向集智攻坚克难,切实提升黑恶案件诉判质效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坚持深挖彻查,有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等四个方面,全面总结了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据了解,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042人、提起公诉1323人。办理了全国督办福清“林氏父子”涉黑案、全省规模最大“2·8套路贷”涉黑案、音西街道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操纵卖淫案等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5个监督案例、5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例、优秀检察建议。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市检察院扫黑办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有5个集体、15名个人荣获省、市级以上荣誉。

  为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目标方向,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层层推进,务求实效。收官之年,围绕“六清”行动部署,提出以“六个再加速”“四方面冲刺发力”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审查起诉把持基层政权犯罪124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犯罪91人,煽动村民闹事犯罪96人,强揽工程犯罪189人,欺行霸市犯罪170人,操纵经营黄赌毒犯罪310人,非法高利放贷犯罪463人,插手民间纠纷犯罪107人,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犯罪22人

  为提升黑恶案件诉判质效,全市检察机关强化上下联动,保障办案质量。在全省率先适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理涉黑恶案件,在办理“2·8套路贷”涉黑案中,首创采用“总体研判—分别起诉—总体把关”办案模式,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分片联系基层检察院、逐案报备审查、指导人才库会诊分析”等办案机制,对121起重大疑难案件提出精准指导意见。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犯罪案件起诉率达100%,在办案量居全省首位的情况下,率先完成“案件清结”既定目标。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召开个案协调、制度研拟、程序衔接等会议310场,出台规范性文件77份。在办理犯罪事实155起、卷宗500余册的杨某等人涉黑专案中,通过邀请同步阅卷、建议召开庭前会议等方式,使庭审工作仅用时三天就顺利完成,真正做到“合力协作、铁案快办”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提前介入黑恶案件78件次,捕后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03份。在办理“7·28”涉黑专案中,通过派员进驻公安办案组,推动该案性质由“恶”转“黑”,追加认定20名涉案人员,增加认定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追加认定涉黑恶案件61件,监督立案17件,纠正漏捕5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100人,做到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改变或不予认定涉黑恶案件79件,不批准逮捕71人、不起诉8人,做到“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兰某华等人涉黑案,二审法院改判增加认定涉黑罪名和相应刑罚,入选全国扫黑办指导案例。办理“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4件,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17人。在全省率先将认罪认罚运用到涉黑案件办理中,对597名黑恶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深挖彻查,有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发现并移送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234条,立案侦查“保护伞”11人,办案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经验做法获全国扫黑办推广和时任省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组织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监督财产刑执行立案338人,立案金额达7692万元,监督执行199人,督促执行到位4537万元。对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乡村治理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恶案件,共制发检察建议217件。通过检察建议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整顿,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简报刊转推广。承担省级重点课题“有组织犯罪惩防机制研究”,获省法学会论文一等奖。以办理涉黑专案为蓝本,拍摄微电影《套路深深》获首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优秀作品奖。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收官,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全市检察机关将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助推更高水平平安福州建设。”张时贵检察长表示,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保持涉黑恶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机制;总结推广三年专项斗争经验做法;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文案 | 第一检察部、吴则昊

  编辑 | 林峰

  转自: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