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委、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有关严控交通客流、鼓励员工在工作地过年、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等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保障春节期间留厦员工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春节期间(如无特指,均为2021年2月11日-17日)做好“三不三访”(即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工程不停工、联系企业不断线、访重点企业、访重点工程、访困难职工和群众)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不停产
(一)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 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规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部分按0.05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三高”制造业企业补助标准为0.1元/千瓦时;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按0.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政策对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电量以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核定数据为准。
(二)稳定工业企业职工队伍。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重点工程不停工
(三)妥善做好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统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督促业主(代建)单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相关事宜,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做好留守和返乡职工工作安排,落实工作值守、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争取省、市、区重点项目少停工、春节假期后即复工,扩大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投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进度款拨付工作。
(四)鼓励重点建设工程春节期间不停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重点工程项目给予补贴。其中: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2月18日-26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措施对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及时对接落实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针对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6日)人工费涨价、材料涨价及加班工资等实际情况,及时对接市建设局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
(六)对不停工重点工程项目予以分类表扬。区建设局可对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6日)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不停工期间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不停工期间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含)的上述项目,按相关规定申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三、联系企业不断线
(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劳资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放假时间,鼓励企业留员工在厦过年,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八)引导保障城市运转的重点人群留厦。对从事环卫、市政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公园景区安保保洁、森林防火护林员等公益性服务行业的春节期间在岗人员,按照50元/天•人发放补贴。
(九)支持防疫定点酒店从业人员留厦。对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6日)保障思明辖区防疫任务的定点酒店,根据实际在岗员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按照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访重点企业
(十)主动走访帮扶重点企业。各街道、各部门要积极落实重点企业挂钩服务制度,加强企业走访,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放假时间,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利用平时在外闽籍企业家回乡过年的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做好乡情、亲情招商。
(十二)活跃辖区商圈节日氛围。积极走访辖内各大商超及餐饮企业,鼓励开展各类让利促销活动,提振我区节日消费市场。
五、访重点工程
(十三)走访慰问重点工程。各部门、各街道要持续走访在建重点工程,实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慰问春节期间不停工的一线工人,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节后全面复工准备工作。
(十四)看望慰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各指挥部各街道要主动看望慰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推动征拆工作顺利进行。
六、访困难职工和群众
(十五)开展“平安返厦送补贴”行动。区总工会要配合市总工会筹集资金,积极鼓励辖内企业统筹安排休假、错峰回乡返厦,“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时间延长至年底(从2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内回乡返厦的职工均可申请一次交通补助。
(十六)开展“工会红·暖心间”主题关爱行动。区总工会牵头组织,为春节期间在岗的重点企业、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其中包括所有留厦的东西部对口帮扶劳务输转来厦务工人员)每人送上价值200元的爱心屋年夜饭套餐;安排专项资金为留厦的非厦门籍工会会员赠送新春大礼包;针对小微企业职工送出定制礼包;针对困难职工及其他五类人员(主要含苦脏累险艰苦行业、交通运输、电力、环卫等岗位的职工,重大节假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在重大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的救援一线岗位的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十七)开展两节送温暖行动。做好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工作,组织开展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入户走访和节日慰问,深入了解其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措施,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发动辖区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开展新春慈善活动,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确保困难职工、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年”。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重点项目工人、企业职工及其家属,配合做好植物园、园博苑、鼓浪屿等景区门票免费券发放。
(十八)开展困难群众爱心结对活动。全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和各基层党支部,带头与孤困儿童、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独居老人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一对一”帮扶,确保应帮尽帮、全面覆盖。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落细落实到位。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一季度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思明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