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要系安全带
骑摩托车戴头盔
已是广大司机的习惯
驾乘电动车还没有戴头盔的习惯?
现在可要注意啦!
昨日
湖里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
自2021年1月11日起
湖里区强力推动驾乘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管理措施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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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
头盔安全出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1年1月11日起,我区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驾乘电动自行车工作人员必须模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为群众获取安全头盔提供优惠条件。
四、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严处。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并遵守管理规定。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为了您的安全
请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区委政法委、湖里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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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丽丽
校对:白涵
审核:郭筱淳、陈瑜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