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08月09日03版《检察日报》08月09日03版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有了检察室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 江伟

  7月31日,我院派驻鼓楼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从源头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效,这是我院从机制上优化“案-件比”的最新举措。

  鼓楼检警互动,在沟通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合力有效打击犯罪,不乏典型案例。王某等28人涉黑案,在审查起诉环节,为补强证据,检察官进驻公安办案组,提出继续侦查意见60余条,查清漏罪136起。到提起公诉时,卷宗达1200多册,该案定性从涉恶犯罪“升级”为涉黑犯罪,涉案人数从8人追加到28人,涉案金额增加了1000余万元,实现办案效果“三级升”。

  该案犯罪人员众多、涉十余项罪名,犯罪事实上百起、被害人上百名,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取证难度大。在退查期间,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一同研判证据,明确取证方向,确保案件顺利起诉。日前,一审法院对王某等涉黑案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把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司法不规范、取证不到位等问题解决在案件移送前,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快些、更早些。设立派驻检察室就是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鼓楼检警形成了广泛共识。

  比如,检警两家联合发文规定,派驻检察室后,我院选派员额检察官轮流值班,视情况主动或应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接受咨询建议;对刑事侦查活动全流程进行监督引导,对监督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值班检察官还可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查阅案卷、实地巡查等方式在侦查活动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对侦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进行纠正。

  依托检察室,我们还建立类案分析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收集证据,定期分析研究刑事案件类案规律、特点,统一执法理念,提炼办案指引;督促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同步开展认罪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环节的有效运用。我相信,随着一系列做优刑事检察措施的落实,“案-件比”一定会达到更优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