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林静)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基层有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感染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生活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的患者要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